药品监管名词法定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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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验证
证明任何操作规程(或方法)、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。(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年修订)》第三百一十二条)
.印刷包装材料
指具有特定式样和印刷内容的包装材料,如印字铝箔、标签、说明书、纸盒等。(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年修订)》第三百一十二条)
.原辅料
除包装材料之外,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。(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年修订)》第三百一十二条)
.中间产品
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,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产品。(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年修订)》第三百一十二条)
.中间控制
也称过程控制,指为确保产品符合有关标准,生产中对工艺过程加以监控,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调节而做的各项检查。可将对环境或设备控制视作中间控制的一部分。(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年修订)》第三百一十二条)
.医疗机构制剂
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、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二条)
.标准操作规程
标准操作规程: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配制规程
配制规程:为各个制剂制定,为配制该制剂的标准操作,包括投料、配制工艺、成品包装等内容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物料
物料:原料、辅料、包装材料等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验证
验证:证明任何程序、配制过程、设备、物料、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行动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洁净室(区)
洁净室(区):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(区域)。其建筑结构、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、产生和滞留的功能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一般区
一般区:是指洁净区之外,未规定有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的区域,应符合卫生要求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工艺用水
工艺用水:制剂配制工艺中使用的水,包括:饮用水、纯化水、注射用水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纯化水
纯化水:为蒸馏法、离子交换法、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,不含任何附加剂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质量管理组织
质量管理组织:是指医疗机构为加强制剂质量管理而由药剂部门及制剂室、药检室负责人组成的小组。(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》(试行)第六十六条)
.中药材
指来源于药用植物、药用动物等资源,经规范化的种植(含生态种植、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)、养殖、采收和产地加工后,用于生产中药饮片、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。(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四十三条)
.生产单元
基地中生产组织相对独立的基本单位,如一家农户,农场中一个相对独立的作业队等。(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四十三条)
.技术规程
指为实现中药材生产顺利、有序开展,保证中药材质量,对中药材生产的基地选址,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,种植、养殖,野生抚育或者仿野生栽培,采收与产地加工,包装、放行与储运等所做的技术规定和要求。(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四十三条)
.道地产区
该产区所产的中药材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,与其它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,品质和疗效更好,且质量稳定,具有较高知名度。(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四十三条)
.种子种苗
药用植物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,包括籽粒、果实、根、茎、苗、芽、叶、花等,以及菌物的菌丝、子实体等。(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四十三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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