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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通过反渗透法违者最重处五年徒刑

来源:反渗透 时间:2023/2/8

赶在年最后一天,台“立法院”下午完成“反渗透法”三读。未来岛内任何人不得受所谓“渗透来源”的指示、委托或资助,进行违反选举、罢免、“公投”政治献金的行为,违者最重可处5年以下徒刑,得并科万元(新台币,下同)以下罚金,以防范所谓“境外敌对势力”的干预。

“反渗透法”自民进党团11月27日提出草案后,仅召开一场公听会就火速交付“院会”迳付二读,随即进入一个月协商期。“立法院长”苏嘉全上周起两度召集朝野协商,历经马拉松式逐条讨论,朝野只对“法案”名称、“立法”意旨及施行日期达成共识,其余条文皆保留送“院会”表决。

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抨击,此法主管机关交代不清、“渗透来源”定义不明、缺乏救济管道,展开逐条表决后,国民党团随即一字排开、脸戴黑色口罩,在议场中央静坐,拒按表决灯以示抗议。不过,民进党团仍以人数优势,以67票赞成、4票反对,表决通过自家修正动议。”

来源:台湾联合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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